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本公司对从事信息服务的虚拟主机、服务器租用托管用户的管理经营需要,特制订《用户上网信息安全责任书》,以资信守:
一、用户不得播放违反国家法律的政治性新闻(包括从INTERNET上下载的信息内容)。
二、用户不得播放涉及国家机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内容。
三、用户不得播放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的信息内容;特别是不得播
放渲染群众过激行为或者群体性事件以及淫秽黄色的信息内容。
四、用户在INTERNET上播放的信息内容是经当地宣传管理部门批准的内
同;不得擅自下载境外INTERNET的信息在国内站址上发布。
五、要对执行信息内容管理制度组织自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切实落实
信息安全责任制,并加强从事信息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检查工作。
六、用户有义务按照我公司的要求提供网络使用情况(如IP地址、域名等),
填写我公司要求提供的资料,接受电信等部门的检查,不得为未备案的网站提供接入服务。
七、对于由我公司分配的IP地址,用户只有使用权,不得转让或提供给他
人使用。用户退出时,IP地址使用权自动取消。用户有义务接受我公司对IP地址使用情况的调查,如果用户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有权处罚直至收回所分配的IP地址。
八、虚拟主机用户应保证妥善保管我公司提供的用于进入其虚拟主机的账
号、密码等资源,如由于用户原因造成该账号、密码泄露的,一切后果由用户承担。因此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查实,我公司有权按照规定处罚直至中断网络服务。